黃鳳翔 (隆慶進士)
黃鳳翔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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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明南京禮部尚書 | |
籍貫 | 福建晉江縣 |
原名 | 黃鳳翥 |
字號 | 字鳴周,號儀庭 |
諡號 | 文簡(天啟間追諡) |
出生 | 嘉靖十七年(1538年) |
逝世 | 萬曆四十二年(1614年) |
出身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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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凤翔(1538年—1614年),本名凤翥,字鸣周,号仪庭,福建晋江縣人,明朝政治人物。
生平
[编辑]嘉靖十七年(1538年)出生,嘉靖四十年(1561年)辛酉科福建鄉試第四名舉人。隆慶二年(1568年)中式第一甲第二名進士(榜眼)[1][2]。授翰林院編修。万历四年,丁忧期满,正月补原官,歷官翰林院编修、修撰、右春坊右中允、右谕德,萬曆十二年二月升任南京国子监祭酒。萬曆二十一年(1593年),改任吏部官职。四月再调升南京礼部尚书,以养母故,上疏請求退休,不許。萬曆二十二年(1594年)十月,再任南京礼部尚书。萬曆四十二年(1614年)卒于泉州府城南家中,天启初年追谥文简。《明史》有传。[3]
著作
[编辑]著有《嘉靖大政记》、《嘉靖大政编年录》、《田亭草诗集》、《续小学》、《异梦记》等。
家族
[编辑]曾祖黃性,監生;祖父黃廷文;父黃繼宗。前母丘氏;前母世氏;王氏[4]。
遺跡
[编辑]福建安溪縣清水岩千年樟木“枝枝朝北”旁,有一摩崖石刻,上刻“万历戊戌冬十月,晋江庄国祯、林云程、黄凤翔、林乔相、南安欧阳模、安溪詹仰庇同游此。”[5]
注释
[编辑]- ^ (明)张朝瑞. 《皇明贡举考》卷五. 《续修四库全书》史部第828册.
- ^ 鲁小俊,江俊伟著. 贡举志五种 上. 武汉:武汉大学出版社. 2009. ISBN 978-7-307-07043-1.
- ^ 《明史·卷二百十六·列传第一百四》:黄凤翔,字鸣周,晋江人。隆庆二年进士及第,授编修。教习内书堂,辑前史宦官行事可为鉴戒者,令诵习之。《世宗实录》成,进修撰。万历五年,张居正夺情,杖诸谏者。凤翔不平,诵言于朝,编纂章奏,尽载诸谏疏。及居正二子会试,示意,凤翔峻却之。当主南畿试,以王篆欲私其子,复谢不往。屡迁南京国子祭酒。省母归,起补北监。时方较刻《十三经注疏》,凤翔言:“顷陛下去《贞观政要》,进讲《礼经》,甚善。陛下读曾子论孝曰敬父母遗体,则当思珍护圣躬。诵《学记》言学然后知不足,则当思缉熙圣学。察《月令》篇以四时敷政、法天行健,则可见圣治之当勤励。绎《世子》篇陈保傅之教、齿学之仪,则可见皇储之当早建豫教。”疏入,报闻。
寻擢礼部右侍郎。洮、河告警,抗疏言:“多事之秋,陛下宜屏游宴,亲政事,以实图安攘。为今大计,惟用人、理财二端。宋臣有言:‘平居无极言敢谏之臣,则临难无敌忾致命之士。’邹元标直声劲节,铨司特拟召用。其他建言迁谪,如潘士藻、孙如法亦拟量移,而疏皆中寝。士气日摧,言路日塞。平居只怀禄养交,临难孰肯捐躯为国家尽力哉?昔宋艺祖欲积缣二百万易辽人首,太宗移内藏上供物为用兵养士之资。今户部岁进二十万,初非旧额,积成常供。陛下富有四海,奈何自营私蓄!窃见都城寺观,丹碧荧煌,梵刹之供奉,斋醮之祈禳,何一不糜内帑。与其要福于冥漠之鬼神,孰若广施于孑遗之赤子。”帝不能用。廷臣争建储,久未得命,帝谕阁臣以明春举行。大学士王家屏出语礼部,凤翔与尚书于慎行、左侍郎李长春以册立仪上。帝怒,俱夺俸,意复变。凤翔又疏争,不报,遂请告去。二十年,礼部左侍郎韩世能去,张一桂未任而卒,复起凤翔代之。寻改吏部,拜南京礼部尚书。以养亲归。再起故官,力以亲老辞。久之母卒,遂不出,卒于家。天启初,谥文简。 - ^ 龚延明主编.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. 宁波: 宁波出版社. 2016. ISBN 978-7-5526-2320-8.
《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.登科錄》之《隆慶二年戊辰科登科錄》
- ^ 六老同遊 (页面存档备份,存于互联网档案馆) 安溪清水岩
参考文献
[编辑]- 《明史》,中华书局点校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