洪良範,一作全良範,字心矩,山東沂州人。明朝政治人物。
萬曆二十二年(1594年)甲午科萬曆鄉試第一,登二十六年戊戌科三甲166名進士,授浙江鄞縣知縣,二十九年调知開封府扶沟县,修百子崗以障狂瀾,扶溝立有專祠。擢礼部主事,三十八年二月晋湖廣按察司佥事。历官潞安府、襄陽府知府,累進河南按察副使,督河道[1]。時汴口水灾累年,良范至,三月底績,進中憲大夫。山東白莲教起事,捐俸守城[2]。四十六年十二月南京科道纠拾去职。天啓三年(1623年)二月降補四川按察司佥事。
修《潞安府志》二十卷圖考一卷。
- ^ 《山西通志》洪良範,沂州人。萬厯間以進士知潞安府,精明英察,雷厲風行,豪蠧一時斂跡,佐領差役皆由堂撥,嚴禁坊里不許支官,以寛物力,陞副使。
- ^ 《沂州府志》
官衔 |
前任: 马朴 | 明朝襄阳府知府 嘉靖四十二年-四十四年 | 繼任: 史高先 |
萬曆二十六年(1598年)戊戌科殿試金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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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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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57名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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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32名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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