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部郎中
刑部郎中,刑部的属官。
- 唐五代刑部第一司刑部司的长官。唐朝武德三年(620年)改憲部郎为刑部郎中,设二人,从五品上。掌管司法、审覆大理寺、州府刑狱。龙朔二年(662年)改为司刑大夫。咸亨元年(670年),恢复刑部郎中的旧名。光宅元年(684年)改为秋官郎中。神龙元年(705年),恢复刑部郎中的旧名。天宝十一载(752年)改为憲部郎中。至德二载(757年),恢复刑部郎中的旧名。五代十国沿置。
- 宋金元明刑部的佐贰官。北宋刑部郎中为五品寄禄官,不管理刑部的事情。元丰改制後,不设刑部司,刑部郎中为刑部的佐贰官,分左右厅治事,从六品。辽朝南面官有刑部郎中。金朝、元朝不分司,从五品,协掌部务。明朝初年延续金元的制度。洪武六年(1373年)改为刑部属司的长官,刑部属司按布政使司分设。清朝顺治元年(1644年),改刑部理事官为刑部郎中,后来改为刑部属司的长官。
- 刑部各司郎中的统称。唐朝刑部刑部司、都官司、比部司、司门司四司的郎中,明清刑部十三清吏司的郎中。
参考文献
[编辑]- 《中国历史大辞典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