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山縣,中国旧县名,始建制于中华民国37年,为今天广东省汕頭市潮南區的一部分。南山縣治兩英鎮(今汕頭市潮南區兩英鎮) (潮循道) 國府當局為加強控制位於潮陽、普寧等縣境內的大南山地區,於民國24年(1935)10月設立縣級南山管理局。37年(1948)3月核准改制為縣,但實際未及成立縣政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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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政府直轄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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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行政督察區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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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行政督察區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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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行政督察區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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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行政督察區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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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行政督察區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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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行政督察區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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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行政督察區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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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行政督察區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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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行政督察區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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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行政督察區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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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行政督察區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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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行政督察區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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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行政督察區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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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行政督察區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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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行政督察區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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