劉軒孺(?—?),號平田,江西吉安府庐陵县民籍。明朝政治人物。
四月二十五日生。萬曆四十三年(1615年)乙卯科江西鄉試八名舉人,天啓二年(1622年)壬戌科会试九十名,三甲一百二十五名進士[1]。刑部观政,三年授广东新宁县知县,四年与七年广东同考,所取举人莫大猷被革去功名,房考刘轩孺被降二级。崇祯十五年复官江西泰兴县知县[2]。
- ^ 《天啓二年壬戌科进士履历便览》:劉軒儒,平田,易二房,戊戌四月二十五日生。庐陵人,乙卯八名,會九十名,三甲一百二十五名。刑部政,癸亥授廣東新宁知县,甲子本省同考,壬午補泰兴知县。曾祖西,庠生。祖時绍,庠生。父钱选,庠生。
- ^ 《江西通志》
天啓二年(1622年)壬戌科殿試金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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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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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77名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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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329名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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