扬州府
扬州府,中国明清时设置的府。清朝时,扬州府的辖境相当今江苏省宝应县以南、长江以北,东台市以西、仪徵市以东地。当运河交通冲要,为明清两淮盐运中心。1912年废。
元朝至正二十六年、龙凤十二年(丙午年,1366年)正月,朱元璋政权改维扬府置,治所在江都县(今江苏省扬州市)。明朝建国后,属京师,永乐后属南直隶。在明代,扬州府是今江苏长江以北仅有的2个府之一(另一个是淮安府),下辖高邮州、泰州、通州3州和江都县、仪真县(今仪徵市)、宝应县、兴化县、泰兴县、如皋县和海门县7县,辖区范围基本上相当于今日扬州市、泰州市、南通市、盐城市南部以及安徽省天长市东南部。洪武二十六年(1393年),编户一十二万三千九十七,人口七十三万六千一百六十五。弘治四年(1491年),户一十万四千一百四,口六十五万六千五百四十七。万历六年(1578年),户一十四万七千二百一十六,口八十一万七千八百五十六。
清朝扬州府范围有所收缩,评价:冲,繁,疲,难。隶淮扬海道。两淮盐运使驻。初年,属江南省。康熙六年(1667年)分江南省为江苏省和安徽省,扬州府归属江苏省。康熙十一年(1672年),海门县坍塌于海,并入通州。雍正二年(1724年),避雍正帝讳,改仪真县为仪徵县。三年(1725年),通州升为通州直隶州,如皋县、泰兴县属通州直隶州。九年(1731年)析江都县置甘泉县。乾隆三十二年(1767年),析泰州置东台县。宣统元年(1909年),避宣统帝讳,改仪徵县为扬子县。下辖高邮州、泰州2州和江都县、甘泉县、扬子县(今仪徵市)、宝应县、兴化县、东台县6县。民国初年,全国废府州厅改县,于1912年废扬州府。
参考文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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